现实主义最高产的画家
1、奥诺雷·杜米埃(Honoré Daumier)(1808年2月26日-1879年2月10日)是法国著名画家、讽刺***家、雕塑家和版画家。是当时最多产的艺术家,也是法国19世纪最伟大的现实主义讽刺画***。
2、柯罗(Jean Baptiste Camille Corot,1796~1875),法国写实主义风景画和肖像画家。出生于巴黎,早年师从古典派画家贝尔坦,因学业的优秀而获奖金,到罗马留学,在那里住了七八年。回国后在巴比松村附近的枫丹白露森林画了很多风景。
3、爱德华·蒙克(Edvard Munch,1863年12月12日—1944年1月23日),挪威表现主义画家、版画***匠,现代表现主义绘画的先驱。爱德华·蒙克绘画带有强烈的主观性和悲伤压抑的情调。
江歌案今日开审,留学生江歌好委屈!能不能讲下法庭已确定的内容?
看了近两日的庭审记录,庭审的争议焦点主要为凶器水果刀的来源以及陈世峰***江歌的过程。
关于凶器水果刀的来源
陈世峰方称水果刀是刘鑫递给江歌的;而江歌的母亲否认在江歌家里见过该水果刀。
关于陈世峰***江歌的过程
陈世峰方称是在夺水果刀过程中不小心刺伤了江歌,之后又因经济负担的担忧而多刺九刀。
从法律的角度分析,上述两个争议焦点的认定将直接影响到陈世峰的罪名,究竟是故意***罪还是过失致死伤,两者量刑差别很大。
一直在关注江歌遇害案,12月11日江歌案在东京开庭,小编根据新闻报道整理一下,详述一下庭审内容:
用“面色平静”形容陈世峰,是知道在日本他不会被判***,所以不怕任何的审判吗?
陈世峰陈述三点内容:一是承认恐吓刘鑫,二是杀江歌的刀是刘鑫递出来的,三是杀江歌是失手。
检方提出6点陈世峰蓄意谋杀的举证,俗话说事出反常必为妖,不是想做点什么事情,明显是精心***过的。
辩方开始狡辩了,衣服是找不到干洗店所以一路拎到江歌家的,这TM谁信啊,纯属扯淡呢。辩方一直围绕的核心论点是,陈世峰没有蓄意***,刀子是刘鑫递出来的,***是失手。
关于第一刀后面的数十刀,陈世峰辩解是担心承担不了医疗费,然后又加了几刀,简直丧心病狂,对了,你说你家穷,请提供证据,正好让大家看看你家的背景是什么样的。另外整个一番辩论下来,基本集中在三个争议上,也就是能判定陈世峰是不是蓄意谋杀的三个重要分歧。
下面一段是解释江歌死因是刀子把颈部动脉割断了,失血过多而死。
这段看的最是难受,“整个动脉被切开,失血如同瀑布,瞬间几秒就失去意识。”“气管也被刺破了,江歌很难再叫出声音,只能发出悲鸣和呼吸声。”江歌母亲在法庭现场第一次看的伤口,极力压制自己,但一直在抽搐。她是怕自己的哭声影响审判这个恶魔,非常拼命的不让自己哭出声来,伟大的母爱。
12日也就是今日江歌母亲将出庭,明日,江歌的“好姐妹”刘鑫将不露面出庭。
陈世峰在很多问题上都无法自圆其说,只是在一味的强辩,太多的反常行为无论换做谁去看,都会怀疑他的动机,说没有蓄意完全是扯淡。
庭审的情况大部分网站已经整理过了,也有各种法庭外的直播。所以简单讲讲庭审第一天,双方主要抗辩的内容吧。
关于***凶手陈世峰的部分:
检方控告陈世峰两个罪名,一是发***恐吓刘鑫,二是故意***,***了江歌。
第一个罪名陈世峰方面直接就认了。主要是围绕第二个罪名,陈世峰的律师提出了三点辩护:
1.动机。陈世峰的律师提出,陈世峰的初始动机是拿酒找江歌聊一下,希望江歌帮他和刘鑫复合。***系临时冲突导致。
2.凶器。陈世峰及律师声称是刘鑫把刀递给江歌防身,陈世峰在自卫争斗中夺刀。
3.过程。陈世峰律师称,陈世峰搏斗中夺刀时划了江歌的脖子导致后者死亡。在意识到自己犯错之后,为了“给父母省下赔付的医药费”,又扎了多刀。因此前者虽然致人死亡,但却是无意的。后者虽然是有意的,但人那时已经死了。
这些辩护是为了将这个案子从蓄意谋杀,变为******。
检方则对这三点进行了驳斥:
1.动机。检方提出:
陈世峰***前换了衣服,并准备了替换血衣的备用衣物,没有用IC卡购车票而是用现金。江歌家在二楼,他是“埋伏”在三楼,等二人回家。恶意明显。带过去酒瓶口检出DNA,被他喝过,不可能是请客所用。
2.凶器。检方提出:
在陈世峰实验室查到了同款刀具的外包装,在三楼到二楼之间发现了刀具的刃套。可以看出刀应该是陈世峰自带的。为了让大家有更明确的概念,列刀具的具体型号如下:
3.过程。
法医作证称致命伤不是第一刀,而是脖子上标记为6和7的伤口(估计是第6-7刀),手部有5个格挡造成的伤口。脖子上两个刀口是连续的,深度达6-8.5cm,非常深。应该是正手持刀,一下子通穿动脉,导致鲜血狂喷,人在数秒间失去意识。这和陈世峰所言的划伤等完全不一致。可以推断出江歌是先闪躲、挡格后,被扎中脖子身亡。
关于抢夺、搏斗说,法医称陈世峰脸上没有找到刀伤口,有手抓的伤口。眼部伤口为其它原因造成的旧伤。也就是说,法医认为江歌并无持刀攻击行为。
关于证人刘鑫的部分:
庭审时播放了报警录音,报警录音显示:
1.刘鑫报警时说“把门锁上,别骂了”(也有现场旁听者说这是方言,日本警方听得不对,是“别闹了”)
2.刘鑫报警时非常慌乱,用了很多句才说清地址。
3.刘鑫报警后警方与之确认门是否锁上,刘鑫回答门锁了。
4.新京报记者庭外播报时,称录音中有门***,而且持续不停。回顾陈世峰证词里有江歌和他对话时不停用手肘按门铃的情节,可以对上。
5.另外,录音中有悲鸣声,由于可能对法庭旁听者造成心理伤害,所以警方在播放录音时做了技术处理。对悲鸣声进行了变调。警方只播了一部分录音。
从录音看。对刘鑫之前声称“门没锁”,“以为从外面锁上了”,“只听见‘啊’的一声,没有听见其它争吵、搏斗的声音”,“不知道外头是谁”,虽然不能说完全否定,但可以说是基本构成了否定。
陈世峰律师在辩护时多次攻击刘鑫的信誉,试图诱导舆论指向她,并降低其证词的效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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