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费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怎样计算工龄?
出国留学者,除非是单位的正式职工被公派出国作进修或访问学者,在留学期间,国内工资由原单位照发并计算工龄,其余者不算工龄。自费留学者回国后,其出国前工龄可以保留,并与回国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工龄。 五点说明: 第一、公派出国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,在批准出国留学的期限内,国内工资由原单位照发,国内计算工龄。公派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获得博士学位后,在批准攻读博士学位期限内,国内计算工龄。公派出国攻读学位的在职人员,在学习期限内的国内工资待遇按国内同类人员的有关规定办理。 第二、公派留学人员,凡是由原单位发放工资的,其在批准的国外延长学习期间的国内工资照发。未经批准逾期不归的,一年内停薪留职,一年后是否保留工职,视不同情况由派出单位决定。 第三、在职人员获准自费出国留学的,从出境的下一个月起停发工资,保留工职一年。 第四、在职人员自费出国留学回国工作后,出国前工龄可以保留,并与回国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工龄。获得博士学位回国工作的,其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的年限,国内计算工龄,工龄计算办法与公派留学人员相同。 第五、在职人员出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,获得硕士学历学位回国工作后,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也计算工龄。 工龄简介:“工龄”指的是工作人员参与工作、并以工资收入为其主要生活资料来源的时间。
(1)国务院1986年在批转国家教委《关于出国留学人员工作的若干暂行规定》中规定:在职人员自费出国留学回国工作后,出国前工龄可以保留,并与回国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工龄。已辞职的自费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后的工龄计算也按此规定执行。你前面4年在事业单位的工龄与再次参加工作以后的工龄合并计算,也就是两段相加。 (2)按在职人员出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规定:获得硕士学位回国工作后,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也计算工龄。就是说你也可以找一个接收单位,先办理调动,档案和人事关系放在人才交流中心,出国学习期间由这个接收单位给你交纳社保(钱可以全部由自己出),这样工龄可以连续计算到你硕士毕业。不过,如果你延期毕业,延期部分不计算工龄。 (1)和(2)的区别在于,(1)回来以后你是应届毕业生,由教委归国留学服务中心重新派遣就业;(2)你一直是在职人员,回来后回原来的接收单位工作,或自谋职业。
根据留学的年数计算工龄。
1、连续计算法,也叫工龄连续计算: 例如,某职工从甲单位调到乙单位工作,其在甲、乙两个单位的工作时间应不间断地计算为连续工龄。如果职工被错误处理,后经复查、***,其受错误处理的时间可与错误处理前连续计算工龄的时间和***后的工作时间相加,连续计算为连续工龄。
2、合并计算也叫合并计算连续工龄: 是指职工的工作经历中,一般非本人主观原因间断了一段时间,把这段间断的时间扣除,间断前后两段工作时间合并计算。如精简退职的工人和职员,退职前和重新参加工作后的连续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。
出国留学后社保怎么办?
出国留学交社保的方法是:
一、如果属于本市城镇户口,档案存放在户口所在地区、县职介中心或人才中心的个人委托存档人员,属于灵活就业人员,可以在存档部门按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缴纳社会保险费业务,同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、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,并累计缴费年限。
二、如果属于本市城镇户口,档案存放在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保所,并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,则属于本市城镇登记的失业人员,不能办理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业务。
当签完用人单位的合同之后,即开始算工龄。
即使没有工作,也要缴纳社保,社保不能断缴,出国留学之后,档案留在当地教育局,留学归国之后属于应届毕业生,专业大类需要根据当地的公务员考试要求进行咨询。
出国之后本人的户口档案留校,本人的社保也可以继续缴纳,当社保缴纳满十五年后,公民退休时即可享受养老待遇。
如果社保在国内缴费未满15年,按照相关规定,参保人退休前出境定居,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给被保险人,同时,终结养老保险关系。
但是,也可以不退保继续保留账户。
继续保留账户的话,将来回国可以一次性补齐之前未缴的费用,但是各个城市、地方的规定也不一样,可以事先咨询好自己缴社保的部门,多长时间内什么条件下可以补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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